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一般应安排在假期,须经学院领导审批,请至少提前一周在“交我办”国际交流版块提出“因私出国(境)申请”,或点击https://form.sjtu.edu.cn/infoplus/form/fao_personal_aboard_flow/start发起流程。如需要“在职收入证明”,请务必勾选“需要在职收入证明”,待审批通过后请至材料学院徐祖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用于办理签证的在职(收入)证明。